鄂二师院党发〔2020〕29号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动“三全育人”合力形成,不断促进育人质量提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校党委决定,深化开展2020-2021学年“师友·学友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行动内容
以2020级本科新生和2021届毕业生为主要对象,积极推动各级干部、专任教师深入班级联系学生,通过“五联五促”措施,了解学生需求,服务学院发展。即:每一位校领导联系一个教学学院、一个教师党支部及一个班级,促进学院发展;每一名干部要深入学院开展系列活动,加强与学院和学生沟通,促进自身作风转变;每一个班级有专任教师担任班主任,有学生骨干担任班助理,促进班级建设;每一个学生寝室有一名学生骨干联系,促进文明寝室创建;每一个学生社团要有一名专任教师进行指导,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二、行动安排
各级各类人员根据行动安排和学院实际,在以下行动框架内开展好“师友·学友行动”。
(一)校领导行动安排
1.联系学院。按照领导分工安排,每位校领导联系1~2个学院,履行“一岗双责”,监督学院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责任单位: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指导学院领导班子建设(责任单位:组织部)、指导学院各项事业发展。
2.联系班级。校领导选取所联系学院一个新生班级,主动进课堂、进班级、进宿舍、进食堂、进社团、进讲座、进网络,深入一线联系学生(责任单位:宣传部、学工部团委、后勤集团)。每学期给学生讲思想政治理论课或形势与政策课(党委书记、校长每学期至少4个课时,其他校领导每学期至少2个课时)(责任单位:学工部、教务处),每学期深入课堂听课(责任单位:质量评估处),每周至少“面对面”接触学生1次,了解教师的工作状态和学生的学习情况。
3.联系支部。党员校领导的党员组织关系归属学院一个教师党支部,指导教师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主动同高知入党积极分子谈心。在所属支部按时参加组织生活、讲授党课、交心谈心,并重点推动解决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和政策水平不强不优等问题(责任单位:组织部)。
4.联系教师。校领导工会关系隶属各联系学院二级工会,在学院开展各类联谊活动(责任单位:各学院工会)。联系学院专家和特殊人才(责任单位:组织部、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按照统战工作要求,联系学院党外人士(责任单位:统战部)。
(二)各级干部行动安排
1.学院主要班子成员是党员的,联系教师支部,确保每一个教师党支部堡垒坚强、功能完善、党旗飘扬(责任单位:组织部)。各学院副书记至少任一个班级辅导员,学工办主任至少任两个班级辅导员,将学生管理工作引向深入(责任单位:学工部)。
2.职能部门科室主管以上干部要合理利用部门资源,发挥自身特长,结合学院专业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建指导、专业实践、实习实训、就业指导、四困生帮扶等活动。各学院在征求职能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具体需求,各职能部门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积极响应党委号召和学院需求,主动为学院排忧解难,服务学院的中心工作(责任单位:各学院、各部门)。离退休工作处、教师教育学院、光谷教育学院参照执行。
(1)有听课安排的中层干部在所联系学院听课,听课学时计入干部年度教育培训学时(责任单位:质量评估处、组织部)。
(2)按照统战工作要求,落实职能部门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制度(责任单位:统战部)。
(3)无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不足两年的各级干部,在部门联系的学院无偿担任一个班级的辅导员(班主任),考核通过后其工作时长记入基层工作经历(责任单位:组织部、学工部)。
3.所有科室主管以上干部,每学年内必须完成具体任务。
(1)每学期为联系学院或者联系班级切实解决一个实际问题。
(2)每学年至少参加一次校级组织的考务或监考工作(责任单位:教务处)。
(3)职能部门党员干部每学年至少和学院支部联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责任单位:组织部)。
(4)每学年至少参加一次学院的活动(如开学典礼、毕业典礼、文体活动、爱国卫生运动、各类竞赛评比等)(责任单位:各部门、各学院)。
(5)每学年可通过走访寝室、四困生帮扶、联系勤工助学学生、食堂午餐等各种途径,至少与一名学生开展一次面对面谈话,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方面情况(责任人:各级干部)。
(三)择优选配班主任(专业导师)和班助理。新聘青年教师在首聘期内须担任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其他专业教师根据学院分工,在学生实习实训、论文指导、考证考研、学生社团等方面开展专业指导,各学院制定工作办法,并适时进行考核(责任单位:各学院)。新生班级必须配备班助理,可在高年级党员、发展对象或入党积极分子中择优选配。班助理要在班级的职业规划、考级考证、安全防骗、生活指导、学生社团、入党教育等方面为新生提供咨询和指导。学工部在10-11月对选配出的班助理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可结合“扬帆起航”大学生党员骨干培训班),使其能尽快胜任工作,并适时进行考核和交流。班助理的工作可换算成相应的志愿服务时间,有条件的学院可考虑支付一定工作补贴(责任单位:学工部团委、各学院)。
(四)扎实开展文明班级、文明寝室创建。结合文明班级、文明寝室创建工作安排,各学院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文明班级、文明寝室建设实施细则,扎实推进文明养成教育,将文明学习、生活习惯养成、环境卫生、身心健康教育等工作有机结合,营造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爱学习、爱劳动的和谐学习、生活环境(责任单位:学工部、各学院)。
(五)繁荣校园文化建设。每个学生社团都要配备专业的教师进行指导,团委要通过社团评比等方式对指导教师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表彰(责任单位:团委、各学院)。团委、工会、校体育运动委员会要将各类文体活动及师生联谊活动统筹结合、有机融合,增强师生交往和了解(责任单位:团委、工会、体育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
三、行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学院是行动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负责人是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和自身实际,广泛组织动员,积极统筹协调,科学制定方案,督促工作落实。组织部、学工部负责行动的协调、沟通,学校办公室,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行动的督促检查和情况反馈,宣传部负责行动的宣传。各责任单位要细化要求、各负其责。
(二)落实工作方案。各学院、各负责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方案。制定方案不搞大水漫灌,不搞一刀切,要针对学院薄弱环节,明确工作重点,明晰职责分工,特别是要注重发挥“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在专业发展、学科建设、青年教师培养、扶贫帮困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在活动中的带头作用,充分发挥专业教师在学生成长成才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利用学长及校友的成长经验,采取多种措施,广泛搭建平台,做到教学相长,共同进步。各学院在综合联系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做实活动方案或安排,并于10月15日前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交组织部备案。
(三)确保行动效果。“师友·学友行动”是学校特色党建活动,要充分发挥活动的载体功能,积极拓展形式,突出活动实效。各级干部要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成果,强化“学生中心”工作导向,做好结对联系工作。各党支部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服务学生工作作为“做”的载体,各学院要充分利用行动契机和职能部门资源,改革学生工作治理结构,大胆尝试,不断提升学生对学校各项工作的认可度。切忌形式主义。各学院要合理分配人员和资源,不搞同一学生、同一寝室由多人多头联系。各部门干部要积极主动对接,不搞层层陪同,不增添学院负担。
(四)注重品牌创建。要注重加强活动总结,并广泛利用校内外媒体进行宣传,打造学院“一院一品牌”,开展部门“一建一促”(建模范支部,促中心工作)创建。学校将采用学院和部门考核等形式,对开展情况进行集中展示。
中共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0年9月27日